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