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有效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