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蒙山保护范围内的山体、森林植被、野生动植物、地形地貌、河道水体、地质遗迹、矿产奇石、历史遗迹遗址、人文遗存、传统村落等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及其所处的环境均属蒙山资源,应当严格保护。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