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合同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劳动者未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未订立或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人数和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按照每人每月三百元处以罚款。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