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合同条例 /第六章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有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包括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内容,但不得约定试用期。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