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合同条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五条有效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注明变更日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