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合同条例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九条有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本人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后三十日内,办理续订手续,并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