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第十五条有效供热单位应当与热用户签订书面的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应当包括供热时间、室温标准、收费标准及期限、停暖及停暖费用约定、供热设施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