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二条已修改市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应当将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设施用地应当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空间布局、用地指标、线路走向、站点功能与位置,以及其他配套需求。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