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规范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