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采取威胁、侮辱、殴打等方式打击报复不文明行为劝阻人、举报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