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30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