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九条已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对议案的表决,服从依法表决的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议案交付表决后,除与表决有关的程序问题外,不得再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