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五条已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审慎负责地行使职权,通过法定程序,努力使党的主张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