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二条已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