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九条已修改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5月30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