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对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公布考核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