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区与设施保护第四十条已修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内地下管线,其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巡查和维护,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共享管线基本信息。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