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泰山景区管委会应当按照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方式合理配置植物群落,形成生态功能完善、季相变化丰富、具有观赏价值和泰山植物特色的生态体系,维护生态平衡。

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