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十六条有效泰山景区管委会应当按照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方式合理配置植物群落,形成生态功能完善、季相变化丰富、具有观赏价值和泰山植物特色的生态体系,维护生态平衡。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