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烟草专卖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有效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向市、县(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