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涉嫌违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场所、设施设备予以查封、扣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并出具查封、扣押清单。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