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九章 审计程序第五十条已修改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或者调查、检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挠、拒绝、拖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7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