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已修改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依照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规定应当由城市管理部门处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实施处罚。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