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有效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明确电梯的保修期限,保证主要部件的正常供应。电梯主要部件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确定。电梯制造单位不得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更换电梯主要部件的,改造或者修理单位应当明确相关部件的保修期限。电梯监督检验合格前,安装、改造或者修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使用。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