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本条例适用于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表决产生的宁波市荣誉市民的称号授予、服务保障、撤销以及其他有关工作。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