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有效法律解释
法律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05年12月29日
施行日期
2005年12月29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