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有效法律解释
法律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05年12月29日
- 施行日期
- 2005年12月29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