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条

已废止

污染土壤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