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七条有效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八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