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章 检疫第十一条已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据检疫医师提供的检疫结果,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检疫证或者出境检疫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