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条有效审判长应当履行与案件审判相关的指引、提示义务,但不得妨碍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独立判断。合议庭评议案件,审判长应当对本案中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等事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向人民陪审员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