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