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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二条

有效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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