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三十四条有效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28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