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 招标第十三条有效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2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