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

吨税按照船舶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征收。

应税船舶负责人在每次申报纳税时,可以按照《吨税税目税率表》选择申领一种期限的吨税执照。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