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本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5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附:

吨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按船舶净吨位划分)

税率(元/净吨)

备注

普通税率

(按执照期限划分)

优惠税率

(按执照期限划分)

1年

90日

30日

1年

90日

30日

不超过2000净吨

12.6

4.2

2.1

9.0

3.0

1.5

1.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

2.无法提供净吨位证明文件的游艇,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0.05吨。

3.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

超过2000净吨,但不超过10000净吨

24.0

8.0

4.0

17.4

5.8

2.9

超过10000净吨,但不超过50000净吨

27.6

9.2

4.6

19.8

6.6

3.3

超过50000净吨

31.8

10.6

5.3

22.8

7.6

3.8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