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国家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