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五十一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原因解散,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不能办理成员退社手续。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