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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有效

境外非政府组织依照本法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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