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已修改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