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三条已修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