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