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七十一条有效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接受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