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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章 公路建设

第三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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