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章 公路建设第二十八条有效公路建设需要使用国有荒山、荒地或者需要在国有荒山、荒地、河滩、滩涂上挖砂、采石、取土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