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有效

国家鼓励、支持母婴保健领域的教育和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母婴保健技术,普及母婴保健科学知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