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采取其他方法终止妊娠,致人死亡、残疾、丧失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