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确定合作企业财产的归属。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