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章 关税第六十三条已修改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