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章 馆藏文物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已经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其馆藏文物可以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交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